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常熟理工学院高峰高原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常理工研〔2023〕1号)、《常熟理工学院高峰高原培育学科考核实施细则》(常理工研〔2023〕2号)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构建定位科学、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推动学校硕士学位点建设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将组织开展高峰培育学科、高原学科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限额
(一)申报条件
1.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的一级学科进行申报、立项和建设管理;
2.申报学科须为所在学院学科建设规划中明确重点发展的学科;
3.学科方向合理,特色鲜明。学科梯队结构合理、水平较高,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突出,成果转化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的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限额
设定申报数量上限,进行总量控制,高峰培育学科1个,高原学科最多9个(含交叉学科1个)。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牵头申报2个学科。合作建设学院不受限制。
二、工作要求
(一)为避免“唯数量、重申报、轻建设”现象,请各学院在制定申报方案时,充分考虑学院学科体系发展的梯度和结构。
(二)所有学术资源(学术成果、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平台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临时拼凑、重复使用、弄虚作假。
(三)各学院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6日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报送《常熟理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包括PDF盖章版和WORD版)压缩成RAR格式发送至邮箱cslgxyc@163.com。
联系人:段新冉,联系电话:52251273,报送地址:东湖校区知新楼315室。
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高峰高原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常理工研〔2023〕1号)
2.《常熟理工学院高峰高原培育学科考核实施细则》(常理工研〔2023〕2号)
3.常熟理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申报表
4.支撑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