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大学
1.审核范围
我校与苏州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上岗招生资格。
其中,全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药学;非全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由学院或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个人自行联系生源,专业不受限制。
2.审核条件
政治思想道德、育人能力、主持项目及经费情况等;近三年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或横向项目,且项目经费账户余额不低于10万;《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60号)(附件1)和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14号)(附件2)的相关规定。
3、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个人的科研系统截图和财务系统截图等佐证材料,请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审核条件和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将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填报《2021年兼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的对应子表,于2020年12月28日前发送学研处工作邮箱cslgxyc@163.com,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至知新楼315室。
二、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原则上按照其聘任文件和相关规定执行,我校二级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育人能力、主持项目及经费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建议由推荐生源且考生被录取的导师在双选时优先选择该生。具体要求待2020-2021学年第2学期中国矿业大学发布相关信息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的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其聘任文件和相关规定执行,我校二级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育人能力、主持项目及经费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请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填报《2021年兼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的对应子表,经学院审核后发送学研处工作邮箱cslgxyc@163.com,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至知新楼315室。首次获得其他高校招生资格的导师请提供聘任文件,交学研处存档。上述工作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
四、说明
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其他高校的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视实际情况分批公示。
联系人:段新冉。联系方式:52251273.
附件:1.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
2.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
3.2021年兼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