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受中国矿业大学委托,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级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全程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评审流程:1.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初审。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复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新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2.学校复审。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中国矿业大学。
二、2019级、2020级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全程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评审流程:1.研究生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院;2.学院初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和《中国矿业大学老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表》(附件3),组织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应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3.学校复审。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中国矿业大学。
材料报送与完成时间:请各学院在2021年9月27日前完成初审,将《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cslgxyc@163.com,附件4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研处存档。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3.中国矿业大学老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表
4.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表
5.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 号)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