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常熟理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常理工[2018]34号)文件精神,第一作者为我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导师为通讯作者,第一完成单位为原联合培养单位,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的,每生每年最多可记2篇论文业绩点,第一篇100%,第二篇50%;每生每年最多奖励1篇。
请相关学院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开展以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的2022年度论文成果统计工作,统计对象为全体联合培养研究生。请高度重视,认真核实,确保数据准确、全面。请于12月15日前将《研究生论文成果统计表(我校第二单位)》(附件1)发送至学研处邮箱cslgx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