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3〕1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十四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立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生物工程(0836)。
二、校内工作程序
(一)学科填报。由各省重点学科负责人填报《“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汇总表》(以下简称《自查汇总表》,见附件3),7月13日前发送学研处邮箱cslgxyc@163.com;
(二)学校审核。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学科《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查、评议,形成中期检查优化建议;
(三)材料优化。各学科根据专家建议进行优化调整、定稿,7月28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PDF和《自查汇总表》Excel报送学研处邮箱cslgxyc@163.com;具体工作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3〕1号》执行。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