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双导师制”培养模式,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新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导师推荐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2.在本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从事相应的技术、管理等工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行业技术水平,在本行业内进行过比较系统的技术工作,熟悉行业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态,实践经验丰富。
4.在行业领域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经验丰富、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基本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方式
请相关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常熟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交至知新楼315,电子稿发至邮箱:cslgxyc@163.com。联系人:段新冉,电话:52251273。
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推荐表
2.汇总表
3.常熟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办法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