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吸收企业优质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推动产学研结合、协同育人,根据《常熟理工学院企业研究生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常理工科〔2015〕1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培养基地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有相应的培养基地,请相关学院加强基地建设、协议签订和挂牌工作,尽快建设一批能够满足研究生专业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需要的基地。
2.各学院应对已有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进行梳理。视其运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
3.建议牵头学院统筹协调,鼓励跨学院联合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
二、工作程序
1.学院按照《常熟理工学院企业研究生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常理工科〔2015〕14号)(附件1)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设立条件相关要求,对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把关;
2.学院与企业双方签订《共建常熟理工学院企业研究生培养基地协议》(可参考附件2),将协议电子版和《常熟理工学院企业研究生培养基地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备案,邮箱:cslgxyc@163.com。
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企业研究生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常理工科〔2015〕14号)
2.共建常熟理工学院企业研究生培养基地协议(模板)
3.常熟理工学院企业研究生培养基地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1年4月1日